我们是洛阳偃师市山化镇光明村的群众,1974年,我们光明村全体群众参加了巩义康店公社10条顺河石坝工程的修建,并按照协议分得759亩新造河滩地。 1988年河南省巩义市康店乡以建设工程为由将我们光明村759亩黄河滩地租走,但一直未付租金也未归还土地,2007年,我们光明村将此事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判决,判定双租地协议真实有效,康店镇政府应支付租金并执行协议规定归还土地。但法院判决后,康店镇政府一方面将我们的黄河滩地以每亩每年几百元的价格进行对外承包,另一方面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挖空心思,百般抵赖,
我们多次到康店镇政府及巩义市讨要地租及黄河滩地,但他们或拖或躲,一拖就是几年,在今年麦收和秋收期间,群众自制了长把农具、宣传单、界桩等物品,组织几百人要赴黄河滩地抢收庄稼,要不是偃师市山化镇及偃师市驻村维稳领导的及时劝阻,就要酿成血案。作为光明村的群众,我们心里有冤却无处申诉。康店镇政府无偿霸占我们的土地却百般抵赖。759亩黄河滩地何时才能回到光明村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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